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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14202-082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7-17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县供销社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金平县供销社因保管不善,将证书号为金国用(2007)字第11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坐落:金平县城河东小区;权利性质:国有划拨;用途:城镇混合住宅用地;面积:794.75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金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法人:亮光祥)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