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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14159-925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7-17
  • 时效性
    有效

李秀琼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李秀琼因保管不善,将证书号为金国用(1997)字第004-5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坐落:金平县金沙社区环城北路7号国税局住宿楼2幢;权利性质:国有划拨;用途:住宅;面积:14.40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秀琼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