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索引号
    20240913-114200-732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7-17
  • 时效性
    有效

马小开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马小开因保管不善,将证书号为金集用(2015)第251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坐落:铜厂乡董铜厂村委会龙口村小组;权利性质:批准拨用;用途:住宅;面积:148.48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马小开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