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索引号
    20240913-114205-669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4-24
  • 时效性
    有效

黄有昌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黄有昌因保管不善,将证书号为金集用(2014)第1156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坐落:金平县金河镇哈尼田村小组;权利性质:批准拨用;用途:住宅;面积:180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有昌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