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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燕因保管不善,将金集用(2015)第3779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坐落:勐桥乡桥头村委会新寨小组;权利性质:批准拨用;用途:住宅;面积:180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燕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