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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14211-864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1-22
  • 时效性
    有效

毛俊松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毛俊松因保管不善,将金国用(2007)第16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坐落:金平县者米乡供销社西面;权利性质:国有出让;用途:住宅;面积:86.19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毛俊松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