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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14216-165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8-16
  • 时效性
    有效

公告(4号)

  根据《云南省蒙自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云2503执782号》和《云南省蒙自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云2503执782号之四》,将金平县金水湾小区3幢5号的房屋(房产证号:金发房产证(2015)字第00000107号)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归买受人张博深所有,该房屋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张博深时起转移。

  特此公告

 

 

  金平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