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索引号
    20240913-114217-163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8-17
  • 时效性
    有效

普门奔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普门奔因保管不善,将金集用(2014)第1802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坐落:金河镇马鹿塘村委会马鹿塘村小组;土地性质:批准拨用;用途:住宅;面积:160.45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普门奔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