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教联〔2018〕3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中小学校:
现将《云南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教发[2018]3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是中小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事关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影响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和广大中小学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学习《云南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准确把握中小学生欺凌的界定、处理原则、预防措施、处置程序等,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合法权益。
二、认真落实中小学生欺凌预防和处置工作职责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中小学要依据《云南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建立机制,统筹推进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要切实优化中小学校日常管理,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提升中小学生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要努力净化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环境,减少学生欺凌隐患;要有效指导家庭教育,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形成良好家教家风;要依法依规处置中小学生欺凌,为广大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各中小学校根据治理内容、措施及分工要求,明确负责人和具体联络人,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三、建立督导检查机制
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对本辖区内各中小学落实《云南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工作情况开展检查自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县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适时对各乡镇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四、相关要求
请各乡镇党委政府、中小学于2018年4月27日(星期五)前将负责人和联系人信息反馈表,5月10日(星期四)前将《云南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报送县教育局。
联系人:黄正祥,5228488。邮 箱:jpjyjcabgs@163.com。
附件:1.云南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2.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负责人和联系人信息反馈表
金平县教育局 金平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金平县人民法院
金平县人民检察院 金平县公安局 金平县民政局
金平县司法局 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金平县委
金平县妇女联合会 金平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4月20日
附件2
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负责人和联系人信息反馈表
单位 |
姓名 |
职务 |
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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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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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相关附件:
附件【云南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