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2018年4月20日,金平县教育局、县综治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等11部门转发了《云南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金教联〔2018〕3号),明确了防治校园欺凌的工作措施、部门职责和领导机制。
金平县成立县级防治校园欺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有关工作,形成部门工作合力;适时组织研讨交流和工作督查;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出台防治校园欺凌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措施;对乡镇防治校园欺凌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进行指导评估督查。
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各部门科室负责人为小组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
金平县教育局政策法规股负责校园欺凌人防物防技防及应急处置,牵头相关工作;基础教育股、思想政治教育股负责中小学防治欺凌有关的主题教育及欺凌事件的处置。
校园欺凌咨询和举报电话:0873-5224332(局办公室)、5228488(政策法规股)、5221251(思想政治教育股)、5225250(基础教育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