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教育体育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委:
现将《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5〕24号)精神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云政办函〔2026〕9号)要求,为精简教师资格认定办理要件、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便捷度和群众满意度,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合优化业务流程、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推进数据互通共享,构建跨部门联办、一体化办理的工作模式,围绕个人身份信息、学历证明、体格检查结果、无犯罪记录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教师资格认定审核等事项,推动教师资格认定实现“一次申请、一网通办、联动办理、一次办成”,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打造高效、规范、便捷的教育政务服务环境。
二、职责分工
(一)省级层面
1.省教育厅:统筹推进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的整体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梳理明确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设定和实施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核心要素,为各地提供规范指引。加强与教育部沟通汇报,协调与教育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接工作,完成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事项配置,实现办事指南统一发布、办事申请一次提交。
2.省公安厅:负责配合牵头单位做好方案起草、指南编制等工作,建立有无犯罪记录情况和个人身份信息(居住证)查询机制,督促指导各地公安机关协同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展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有关工作,根据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供的认定人员名单,在规定时限内将有无犯罪记录情况和个人身份信息(居住证)核验情况反馈至相应认定机构。
3.省卫生健康委:负责配合牵头单位做好方案起草、指南编制等工作;督促指导县级及以上医院配合协同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有关工作,规范开展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将体格检查结果反馈至申请人,推动体格检查结果电子化、数据化应用。
(二)市、县级层面
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线下依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专窗,实现“只进一门”;线上依托云南政务服务网、教育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一网通办”。
1.推动集成办理。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当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工作方案、办事指南、工作指引、申请表和业务流程图,牵头梳理本地区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所涉及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流程、申请材料等要素,制定并公布办事指南。
各地公安机关应当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工作方案,协同做好相关工作,依据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供的认定人员名单,在规定时限内将相关人员有无犯罪记录情况和个人身份信息(居住证)核验情况反馈至对应认定机构。
各县级及以上医院应当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工作方案,高效落实体格检查相关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将体格检查结果反馈至申请人。
2.规范审批和管理。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开展工作,不得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申请材料、审批条件等。
三、技术保障
在云南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上线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服务,做好与教育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对接技术支撑,筑牢安全运行防线,持续迭代平台功能,确保政务服务运行高效、体验优良。
四、实施步骤
2026年3月底前,省级制定印发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工作方案、办事指南、工作指引、申请表和业务流程图,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和进度要求。
2026年4月底前,在云南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完成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跳转教育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推动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承接相关事项,上线政策图解、常见问题等,建立“12345”热线知识库。
2026年5月底前,指导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工作人员开展线下业务办理培训,按照统一发布的办事指南提供办事服务,实现线下办事“只进一门”。
2026年6月底前,上线“一件事”业务系统操作培训和操作使用视频。
2026年7月底前,教师资格认定事项上线“一部手机办事通”APP。
2026年8月底前,全面实现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线上线下可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细化任务分工,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平稳有序推进、落地见效。健全完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部门联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高效推进。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和认定标准履职尽责,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拖延办理等问题。
(三)优化服务质量
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加强对申请人的业务指导和服务,主动公开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办理流程、申报材料等信息,靠前服务、精准指导,切实提升办事便利度和群众满意度。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深入开展政策解读,提升群众对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办理渠道、流程的知晓率,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亮点做法和典型案例,加强推广应用,推动改革成效在全省复制落地。
相关附件:
附件【附件1.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