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4日,金平县民政局收到金平县公安局大寨边境派出所、金平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出具的《关于我辖区芦子箐村下寨居民普朵能身份信息曾被冒用的调查报告》,指出:本机关于2007年12月14日办理的结婚登记业务(结婚登记字号:滇金结字010700883号),其中一方当事人系假冒他人身份。
本机关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认为,该婚姻登记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第一千零四十九条和《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的规定,本机关拟撤销该结婚登记,现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告知。
金平县民政局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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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金平县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撤销普朵能与刘洋结婚登记的事前告知书送达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