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索引号
    20240913-113744-620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1-20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收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重新安排的通知

金开组〔2018〕44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金平农场,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农业局、县林业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6〕20号)、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红办发〔2016〕93号)、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红财农发〔2017〕42号)及有关文件规定和县林业局等单位上报的项目请示,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二十六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收缴的统筹整合涉农资金24776489.15元重新安排并下达你们(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新安排资金来源

  根据各乡镇及县级各部门上缴的资金情况,经研究,决定将收缴的涉农整合资金共计24776489.15元重新统筹安排,具体安排情况见附表。

  二、资金用途

  重新安排资金严格按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二十六次会议研究方案执行,切块到乡镇的资金原则上从《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中挑选项目,重新安排资金按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标准和程序执行,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

  三、全面实行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

  资金及项目要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分级进行公示公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参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的资金及项目,全部纳入公告公示范围;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在项目实施前进行公示,竣工验收后进行公告,引导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决策、管理和监督,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附件:收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分配表

  

 

金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10月25日

 

附件

 

 

 

 

 

 

 

收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分配表

序号

项目责任单位

小计

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 主管部门

安排资金

年度

建设内容

备注

1

马鞍底乡

59.55

马鞍底乡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59.55

2017

产业发展

 

2

沙依坡乡

60

沙依坡乡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60

2017

产业发展

 

3

金水河镇

120.45

金水河镇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120.45

2017

基础设施

 

4

勐桥乡

5

勐桥乡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5

2017

基础设施

 

5

金河镇

336.648915

金河镇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60

2017

瑶家新寨基础设施

 

金河镇

16.648915

砂仁种植

 

金河镇

10

油茶种植

 

金河镇

250

四位一体

 

6

农场

100

农场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100

2017

产业发展

 

7

组织部

531

金平县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531

2017

基础设施

 

8

县扶贫办

100

金平县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100

2017

风险补偿金

 

9

农业局

50

金河镇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10

2017

砂仁种植

 

金平县

40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10

者米乡

80

者米乡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80

2018

基础设施

 

11

铜厂乡

50

铜厂乡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50

2018

基础设施

 

12

勐桥乡

43

勐桥乡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43

2018

基础设施

 

13

林业局

942

金平县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942

2018

1.花果山森林公园附属实施建设项目2.沙依坡乡沙依坡村委会入村道路绿化项目。3.沙依坡乡阿都波村委会入村道路绿化项目4.沙依坡乡沙依坡村委会比窝迷村民小组(新老寨)绿化项目。5.沙依坡中小学绿化项目。6.通道绿化项目。7.面山绿化项目。8.贫困地区林区巡护道路建设与维护项目。9.油茶产业价格补贴项目

 

合计

2477.648915

 

 

2477.648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