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金平县人社局不断创新人社宣传方式,把宣传作为推动就业扶贫的重要手段来抓。在各项工作上提前介入,做到年前、事中、事后全程跟踪宣传报道,有力促进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推动全县就业扶贫工作全面发展。
一是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组织转移,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水平。对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村委会、农村劳务经纪人可依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转移输出)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的,可按经其组织输出后实际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人数,凭所需依据,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
二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和技工教育,确保有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力都能得到职业技能培训机会,有就读技工院校意愿并符合条件的劳动者都能入学就读。
三是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办、市场运作”的原则,探索建立集岗位开发、技能培训、就业服务、跟踪维权为一体的劳务输出基地,对组织农村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人数达到一定规模数量的劳务输出基地,根据劳务输出人数,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四是鼓励推动当地劳务公司吸纳农村贫困劳动力成为劳务经纪人,对招收农村贫困劳动力并协商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务公司,可按吸纳农村贫困劳动力人数给予其不超过3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
五是依托输出地乡(镇)、村基层组织,采取邻里结对、互助联盟、志愿帮扶、有偿服务等方式,协调解决留守老人儿童、农忙缺工和家庭应急等实际困难;各乡镇可以根据每年外出务工人员寄钱回乡的金额,给予外出务工人员一定金额的一次性奖励,具体标准由各乡镇自行制定,报县就业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是鼓励和引导企业在乡镇和农村建立就业扶贫基地(车间),通过创建就业扶贫基地(车间)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实现就业。
七是支持建设创业园区,加大创业政策、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按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900元/人的创业培训补贴、优先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并按规定给予全额贴息。
八是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大龄劳动力、残疾家庭劳动力和有重病患者家庭劳动力,可适量开发一批扶贫工作信息员、公路养护、农村保洁、治安巡逻等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实施就业帮扶安置,每个符合条件的家庭最多帮扶安置1人,帮扶安置人员确定后需在村小组和村委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金平县人社局 马九雄 王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