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金平农场,县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1〕17号)文件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规范,编制了《金平县人民政府决定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金平县保留由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行政审中介服务事项目录(2021年版)》《金平县保留由审批部门委托介服务机构开展的技术性服务事项目录(2021年版)》,现予以公布,请各部门严格按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金平县人民政府决定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2.金平县保留由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2021年版)
3.金平县保留由审批部门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技术性服务事项目录(2021年版)
金平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县人民政府决定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