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全所运管干部职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道路运输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全面认真贯彻落实省、州运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调整工作思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对全县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与资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质、道路运输经营监督与违章经营处罚、质量纠纷调解、行业调查与统计等开展业务活动,加大对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及安全管理力度,认真抓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上级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努力下,我局办公人员、办公经费等得到切实保障,确保我单位继续具备承担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单位继续具备相关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继续对道路运输行业实施行政管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提供管理保障。为切实履行自身工作职责,认真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职责开展业务活动,自核准登记后从未出现超过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自行停止业务活动。我单位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表示我单位名称的标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一致,法定代表人与实际的负责人一致,实际的住所与核准登记的住所为同一地址。 为切实保障我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认真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落实单位工作职责,行使法定权限,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名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我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因此我单位未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捐赠资助。由于没有营业收入,不存在纳税情况;个人方面,根据国家税务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纳税情况的及时缴纳。2020年,完成年初计划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县道路运输市场规范有序,认真抓好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的管理工作,行政许可审批上,严格执行行政审批程序,公开审批项目,对有较大影响的一些行政许可进行集中审批,尽量做到运用范围、设定权限、实施机关、实施程序合法;行政执法中,以合法的执法主体名义作出,执行范围合法、职权合法,具体行政行为公开、公正、合理,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全年我局未收到一起办事群众的投诉及上级部门的通报。干部职工认真履行职责、规范行为、依法行政、开拓进取、攻坚克难、扎实工作,不断提升运管工作质量和水平,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各项目标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建立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体系,为我县道路运输业又好又快地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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