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有关巡河巡湖要求,认真开展巡河工作并做好记录。2020年各级河(湖)长开展巡河检查共5312次,其中:县级河(湖)长巡河176次,乡(镇)级河(湖)长巡河1100次,村级河(湖)长巡河4036次。 2、深入推进“河长清河”“清四乱”专项行动。投入资金38.605万元,开展以那兰电站水库、马堵山电站水库(金平段)、红河干流(金平段)、藤条江流域(金平段)等为重点的清河行动,整治面积5600m2,清理河道241km,清理垃圾287.8吨,共拆除违建面积2068.5m2,全面完成整治非法种植植物面积并恢复河道两岸生态面积30000m2,完成退耕还林项目7.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1.45平方公里,全县共排查出“四乱”问题12个,均完成整改销号。 3、按要求对发现的问题督导下级河(湖)长和相关部门进行整改,督办、交办问题49个,办结49个,问题办结率100%。 4、为加强金平县境内河道采砂管理,规范河道采砂,确保防洪安全和河道度汛安全,建立良好的采砂秩序,在科学合理的范围内提供稳定的砂石资源,委托红河州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咨询规划研究院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专业规划编制了《金平县河道采砂管理规划报告》。2019年10月23日委托云南洪盛拍卖有限公司对规划内的54个标段进行公开拍卖,其中,中标27个标段,流标27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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