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索引号
    20240913-112134-279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4-21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2020年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32530753561806N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0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管理土地收储事宜 促进土地收储事业的发展 依法进行土地收储工作 建立县级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储备库 对需收储的土地进行前期开发、保护、管理、临时利用和开发融资工作

    

金平县便民服务中心9楼

法定代表人

邹文飞

开办资金

156.3(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31.44

1878.32

网上名称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9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按有关要求对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等情况作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有与土地收购储备业务活动相适应的经费来源;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每年均到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进行了年检,年检结果为合格。 2018年9月21日,本单位到金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理了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变更登记。法人由原来的“张林”变更为现任的“邹文飞”。

2020年,金平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严格执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金平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2020年,按照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建设的“统一收购、统一储备、统一出让”的总体要求,以“盘活存量土地资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以地生财,以财建镇”的工作思路,切实开展了土地收储各项具体工作。一是积极为开发建设提供经营性国有土地管理服务; 二是依法开展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切实建立县级国有建设用地储备库,对需要收购储备土地进行全面管理。三是切实做好国有土地征收出让工作。加大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力度,全力盘活土地资产。四是土地市场动态监测逐步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的相关数据按规定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和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及时发布,增强了土地供应的透明度。五是把好土地供应审批关,强化政府对土地的集中统一管理,规范土地市场交易行为,推行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制度,土地储备工作机制取得新改进;六是加强内部管理,不断完善土地收购储备的制度建设,使土地收购储备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七是切实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年来,坚持“规划先行、规模适度和节约集约利用”原则,认真落实土地调控政策,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发挥土地宏观调控作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供应的保障能力;切实保障地方经济的发展,着力保障民生工程、公益性基础事业和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需求:1.开展了金水河镇片区开发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工作。根据金平县人民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土地征收工作于2019年12月27日开展实施,涉及农户354户,丈量面积1889.02亩,按现在征地标准已经兑现352户1884.36亩,兑现征地补偿资金93296260.89元。目前云南省15县市区片地价新标准已出台,待补偿差价。 2.保证学校建设项目用地征收工作:一是金水河镇伉偭小学建设项目自2020年4月28日确定项目选址以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征收用地126.5亩,拆除房屋53间,迁改移动线路1020米,拆除电力线路1050米,变压器1台,房屋补偿 703.9万元,青苗补偿112.17 万元;二是保证新增金平县第二高级中学建设项目用地于2019年11月开始启动征收土地,于2020年4月全面完成征地工作,8月完成兑现补偿工作。此次征地拆迁共涉及108户,测量总面积为441.559亩,补偿征地费1400万元;三是中心努力推进城镇建设回迁房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工作。金平县金河镇小黑桥片区回迁房项目2.1074公顷建设用在2014年5月调查登记的基础上,2020年3月5日补充发布公告,3月18日工作组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项目涉及2个村委会农户27户,面积18.03亩,已兑现10.5亩,兑现金额39万元,后期将进行土补、安补、青苗附着物差补;四是依法收回金平县金河镇新建路金运宾馆旁边面积173.15平方米、铜厂客运站面积1768.38平方米、位于县城规划区内环城南路片区面积44619.74平方米共计46561.27平方米的建设用地作为金平县人民政府国有存量建设用地;五是在金平县县域内开展土地招拍挂工作,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入库土地面积21.548814公顷。共挂牌3 宗,面积1.820353公顷,收取出让金719.631908万元;拍卖1宗,面积1.749541 公顷,收取出让金2405.618875万元。合计出库面积3.569894公顷,合计收取出让金3125.250783万元。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1.2003年7月5日,金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的批复》(金政复〔2003〕16号)文件批准成立; 2.2008年12月3日,《金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定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人员编制的批复》(金机编32号)核定人员编制为10人; 3.2018年9月21日,更换了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2530753561806N,有效期为:2019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2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李德华  联系电话:13987325367  报送日期:2021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