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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12134-549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4-21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2020年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32530757159523Y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0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宗旨和

业务范围

防制动物疫病,促进畜牧业发展。动物强制免疫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 动物防疫监督 动物疫情管理 兽医防疫体系指导

    

金平县金河镇河东北路3号

法定代表人

杨成秋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0.5572

80.5572

网上名称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从业人数

14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一、动物检疫 1、动物产地检疫。全县共开展实施动物产地检疫287369头(羽),其中:猪14264头、牛1373头、家禽271732羽。 二、强化各类场所监管。一是畜禽养殖场的监管,为全面掌握全县养殖动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积极与县畜牧技术通过站沟通衔接,遵循“风险控制、指标细化、动态管理”的原则,对全县已备案规模养殖场(小区)进行监管,一年来,共开展专项检查4次,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累计检查规模养殖场、养殖大户50余个次,现场指导养殖建立饲料、兽药使用制度,诊疗制度,违禁药物使用及休药期等,规范养殖投入品使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办法》的规定,对全县50多个养殖场进行审核,经过审核,对符合条件3个畜禽场发放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二是切实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场监管,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是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安全肉”、“放心肉”的关键环节,是一项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事关广大消费者的舌尖上的安全和身体健康。今年以来,我县以“两项制度”为契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监管,督促屠宰企业建立完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瘦肉精检测和肉品品质检验工作,全县2个屠宰场1-10月共开展非洲猪瘟自检2700余批次、瘦肉精检测1500余批次,检疫检验生猪20762头。 2、屠宰检疫。屠宰检疫20762头,共检出病害肉15头,无害化处理1395㎏,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 三、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是兽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保护养殖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维护兽医工作正常秩序的重要保证。为切实做好动物卫生违法案件的查处,采取部门协同,综合执法,集中整治等方法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强化动物卫生执法监督管理,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共查处违法案件4件,没收销毁不合格兽药10盒,价值200元,罚款8314元。 四、推进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管理。我县在省、州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积极利用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网平台,加强信息报送,目前全县13个乡镇已配置电子出证打印机,电子出证开展率达100%,1-10月累计出具检疫合格证明5513张,其中:动物A证1张,动物B证5512张;累计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2229张,其中:产品A证3张,产品B证2226张。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王鸿云  联系电话:18987329064  报送日期:2021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