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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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0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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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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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防制动物疫病,促进畜牧业发展。动物强制免疫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 动物防疫监督 动物疫情管理 兽医防疫体系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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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金平县金河镇河东北路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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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杨成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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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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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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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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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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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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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5572 |
80.55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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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
从业人数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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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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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动物检疫 1、动物产地检疫。全县共开展实施动物产地检疫287369头(羽),其中:猪14264头、牛1373头、家禽271732羽。 二、强化各类场所监管。一是畜禽养殖场的监管,为全面掌握全县养殖动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积极与县畜牧技术通过站沟通衔接,遵循“风险控制、指标细化、动态管理”的原则,对全县已备案规模养殖场(小区)进行监管,一年来,共开展专项检查4次,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累计检查规模养殖场、养殖大户50余个次,现场指导养殖建立饲料、兽药使用制度,诊疗制度,违禁药物使用及休药期等,规范养殖投入品使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办法》的规定,对全县50多个养殖场进行审核,经过审核,对符合条件3个畜禽场发放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二是切实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场监管,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是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安全肉”、“放心肉”的关键环节,是一项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事关广大消费者的舌尖上的安全和身体健康。今年以来,我县以“两项制度”为契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监管,督促屠宰企业建立完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瘦肉精检测和肉品品质检验工作,全县2个屠宰场1-10月共开展非洲猪瘟自检2700余批次、瘦肉精检测1500余批次,检疫检验生猪20762头。 2、屠宰检疫。屠宰检疫20762头,共检出病害肉15头,无害化处理1395㎏,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 三、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是兽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保护养殖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维护兽医工作正常秩序的重要保证。为切实做好动物卫生违法案件的查处,采取部门协同,综合执法,集中整治等方法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强化动物卫生执法监督管理,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共查处违法案件4件,没收销毁不合格兽药10盒,价值200元,罚款8314元。 四、推进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管理。我县在省、州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积极利用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网平台,加强信息报送,目前全县13个乡镇已配置电子出证打印机,电子出证开展率达100%,1-10月累计出具检疫合格证明5513张,其中:动物A证1张,动物B证5512张;累计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2229张,其中:产品A证3张,产品B证2226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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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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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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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王鸿云 联系电话:18987329064 报送日期:2021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