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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12137-300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4-21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马鞍底乡财政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2020年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32530432242767X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0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马鞍底乡财政所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马鞍底乡财政所

宗旨和

业务范围

承担乡财政预算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马安底乡财政所

法定代表人

李欣

开办资金

66.9(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马鞍底乡人民政府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893.62

1588.87

网上名称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马鞍底乡财政所

从业人数

4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按照规定执行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2、编制乡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乡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乡镇各项财政收支。3、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折) 通”发放机制。4、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5、负责乡镇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征收管理;管理乡镇政府非税收入。6、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7、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乡财县管、村帐乡监”、“农村三资代理服务”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8、负责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9、负责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10、承办乡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法人证书,有效期2019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5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李明惠  联系电话:15912151956  报送日期:2021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