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河镇中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实施初中7—9年级义务教育,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在实际工作中我校使用的名称为: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水河镇中学,与核准登记的名称相一致,其印章与核准登记的名称一致,无擅自增加名称的行为。我校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行为。事业单位登记的法人代表人与实际的负责人是一致的,开办资金无大幅度变化,有继续具备承担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有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继续有效。 自核准登记后从来未停止开展业务活动,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无涂改、出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行为,依法纳税。无违约和社会投诉现象,未涉及各种诉讼。 过去的一年中,在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帮助下,我校严格履行宗旨,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绩,我们将一如既往,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大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