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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12208-694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4-15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财政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2020年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32530MB0W96355U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0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财政所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财政所

宗旨和

业务范围

编制乡镇财政预算 决算 组织 协调乡镇政府调控收入及其管理 负责各项涉农惠农补贴资金等国家专项资金的管理及核兑 负责乡镇国有资产管理 监管乡镇各单位的财务 承办乡镇党委 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金平县大寨乡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罗丽红

开办资金

60(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860719.29

2011103.74

网上名称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财政所

从业人数

3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按规定执行

我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牢固树立节支意识,按照“强发展、保重点、重运转”的原则,严格控制财政支出,实行了“收支两条线”和“零户统管”制度、基本建设资金预决算制度、审计制度、政府统一采购制度等。今年按照省州及县财政局的要求,结合实际对农户信息进行登记补充和完善,根据农户的需要换卡,变更户主,让各种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发放中央耕地力保护补贴163.19万元,草原补贴资金30.43万元。保证中央财政政策落到实处,体现积极的财政惠农政策。强化收支管理,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乡党委、政府的要求,认真做好村财乡管账务,纳入村级财务代管中心统一核算涉及乡6个村委会,以及82个村民小组账务,严格把关实行统一报账制,一支笔审批的原则,保证乡村资金合理安排使用,杜绝不合理开支。确保乡村各项经济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2019年3月27日至2024年3月27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吴梦婷  联系电话:18760772254  报送日期:2021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