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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jpxtyjrswj/2024-00000
  • 发布机构
    金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4-15
  • 时效性
    有效

0873-532004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32530MB0T564739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0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铜厂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铜厂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承办人力资源开发 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 就业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优抚安置 社会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服务性工作

    

金平县铜厂乡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普丽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铜厂乡人民政府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

10

网上名称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铜厂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从业人数

9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自2016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1日

 一、劳动保障所。 2020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完成情况:2020年我乡的信息系统参保人数22764人,符合参保缴费人数17515人,领取待遇人数4831人,2020年县级下达的参保缴费目标任务数12000人,截至目前,我乡已缴费9362人,金额98900元,完成续保率78%。建档立卡贫困100%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情况:在2020年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及5月享受低保人员和特困人员符合参保的保费由州级代缴。我乡2020年建档户人员缴费任务数7134人,截至目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已缴费5631人,参保率79%。 二、民政(一)农村低保工作 压实数据比对核实环节。每月根据省厅在城乡社会救助系统比对结果及处理意见,全面清查我乡农村低保存疑数据,及时收集当月不符合享受低保人员情况,如死亡、户口迁移、考取公职人员等,对不符合人员进行清查和清退,切实做到统筹衔接、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确保低保金精准发放。此外,截至2020年12月,根据城乡社会救助系统与扶贫系统比对结果,我乡新纳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66户71人,其中重度一、二级残疾人34户34人;新增重病人员享受低保41户49人。至2020年12月,我乡共有重度残疾人享受低保124人,重病享受低保93人。压实政策宣传落实环节。组织乡机关干部职工、村委会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学习云政办发〔2019〕42号文件精神。确保低保动态管理规范运行,保证施保有依、清退有据,切实做到不错保、不漏保。压实资金发放环节。农村低保已实现社会化发放。截至2020年12月共发放30999人次,共计金额832.7048万元。2020年12月底共有低保户1296户2598人,发放资金64.6242万元。其中A类155户354人发放资金13.275万元、B类773户1608人39.0744万元、C类368户636人12.2748万元,涉及建档立卡户682户1532人发放资金39.8972万元;对有人员变动的低保户,做到及时核对、取消或新增,确保低保资金不多发,不漏发、不错发。压实低保专项治理环节。低保专项治理环节是低保动态管理过程的重要一环,我所重视并定期进行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进而确保“应保尽保、应养尽养扶、应救尽救”,杜绝“漏保”、“错保”、“一兜了之”等问题。2020年3月-4月,我所整合村委会为代表的基层力量,相继完成了县民政局反馈的针对包括重病户、重度残疾人、医疗自付过高等的特殊人群的兜底保障疑似遗漏对象排查、核实和研判及针对贫困低保对象的包括兜底保障、脱贫不脱保和救助渐退的保障方式的排查、综合分析与研判。此次低保专项治理过程中,共排查兜底保障疑似遗漏对象187户190人,至2020年12月,其中新增纳入符合条件低保对象61户73人,分别享受A类5户5人、B类50户62人和C类6户6人;针对家庭收入情况良好,但因医疗自付过高致家庭临时陷入困难的情况,经我所审核或上报县民政局审批通过临时救助申请,予以临时救助5户共16000元。针对贫困低保对象的包括兜底保障、脱贫不脱保和救助渐退的保障方式的综合分析与研判,我乡统计上报拟兜底人员43户106人,其中7户12人为特困供养对象,2户3人为孤儿,3户7人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6户84人为A类低保。2020年10月15日至10月25日,由我所牵头,开展并完成了全乡财政供养人员及其近亲属违规领取低保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通过排查与实地入户调查,共排查出财政供养人员享受低保0户0人,财政供养人员近亲属及近亲属以外的旁系亲属11户18人,包括因教育负担过重2户4人;因病4户5人;因残1户1人;因残及教育负担过重1户2人;家庭缺乏劳动力1户1人;因病及教育负担过重2户5人。而这些家庭现状况依然存在困难,故均予以继续保留,加以观察,待后续动态管理。 压实台账整理归档环节。为确保低保户档案资料完整,纳入退出有据可查,我所将低保台账资料放入低保专柜进行存档,按年度整理好当年开展低保工作的所有痕迹材料,包括会议记录、农户低保申请书、公示照片等,确保一户一档规范完整。 (二)城镇低保工作 自2018年初,城镇低保发放工作已移交至县级,乡民政所负责每季度核实城镇低保人员成员信息,确保县级进行发放是人员的准确性,截至2020年12月,我乡共有城镇低保对象 6 户 8 人。 (三)特困供养工作 特困供养资金发放工作,2018年初已移交至县级发放。为确保县级按时完成发放工作,乡级定期对特困人员进行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对生活不能自理和半自理人员供养意愿作全面调查,及时帮助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进行申请,确保供养对象精准。2020年6月,根据县民政局要求,我所完成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签订工作,并将协议扫描上传至云南省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切实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权益,也实现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信息化管理。截至2020年12月,全乡共新增13户17人特困供养对象,至2020年12月我乡共有特困供养对象38户44人,其中重度残疾17户20人。 (四)临时救助工作 临时救助坚持有求必应的原则,对因意外事件、突发事件或家庭生活开支突然增加等,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提出申请的,以及符合临时救助条件、乡政府、村委会帮助提出申请的,乡民政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对个人主动提出申请,经调查了解不符合临时救助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做到群众的诉求有求必应。对于符合条件的,及时发放临时救助金,确保临时救助在群众最迫切需要时候实施。经统计,截至2020年12月,我乡共救助590户2378人,150.74万元,其中建档立卡户328户1304人,发放救助金78.17万元。 (五)救灾救济工作 1、救灾救济经费专款专用,并按要求及时发放。截至2020年12月发放救灾救济物资及现金共58635元。2、自2020年起,农村民房保险工作及风雹等灾情上报受理工作因机构改革,已移交至应急办。 (六)优抚双拥安置工作 1、定期不定期对优抚对象、60岁退役士兵、出国参战退役士兵的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及时上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由县上统一发放补助资金。2、无驻地部队。3、积极协助县局开展好退伍军人安置。4、2020年春节前夕,按上级部门要求开展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走访慰问活动。 (七)社会事务工作 1.聚焦“两项补贴”,做好残疾人相关工作 本着主动通知符合条件残疾人进行申请及残疾人自愿主动申请的原则,对乡内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级进行审批,并对审批通过的残疾人由县上统一按月给予发放两项补贴。截至2020年12月,新增符合享受困难生活补贴残疾人129人和符合享受护理补贴残疾人48人,全乡现有享受困难生活补贴残疾人145人、享受二级护理补贴残疾人84人和一级护理补贴残疾人61人。2020年1-12月发放两项补贴3820人次24.878万元,其中困难生活补贴13.05万元、二级护理补贴6.228万元、一级护理补贴5.6万元。2.关注“困境儿童”,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自2019年10月起,孤儿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发放工作已移交至县级,为确保县级按时完成补贴发放工作与精准发放,乡级按月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动态管理工作。既要及时对符合纳入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困境儿童通知申请并受理上报,也要对在册孤儿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情况核实,特别是对年满18周岁及以上孤儿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校情况进行核实,确保孤儿生活补贴发放落实到位。 2020年1-12月,分别新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人与7人,分别发放孤儿生活补贴165人次22.058万元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50人次8.9432万元。现有集中供养孤儿1人、分散供养孤儿10人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人。 (八)老龄工作 老龄工作领导小组依照老年组织相应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管理基层老龄组织,时常关注老年群体生活动态。做好高龄老人动态登记工作,同时完成并上报老龄事业情况统计报表,以确保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金发放,切实保障老年人生活。至2020年12月,我乡登记在册80岁及以上老龄人口 558 人,其中百岁老人 6 人。 (九)殡葬领域整治工作 根据《金平县民政局关于全面落实上级部门有关殡葬改革文件的通知》的要求,针对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的偏远山区引导群众转变厚葬薄养陋习不力、有的贫困户耗资修建活人墓等殡葬领域问题,结合我乡实际情况,我所加强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认真落实各村红白理事会的设立情况,督促将殡葬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推动“婚丧从简、孝养礼葬”新风尚的形成,切实减轻农民群众人情支出负担,促进脱贫、防止返贫。至2020年12月,我乡各村委会已完成红白理事会的设立和将殡葬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包括进村入户宣传和发放宣传资料进行政策法规宣传2728人次。 (十)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我所重视因疫情受困群众的生活状况与保障工作,对提交的民政救助申请予以迅速反应,最终对符合条件对象予以相关救助。此外,根据县民政局要求,我所于2月底组织完成了对疫情防控期间特殊困难群体关爱保护与生活保障排查,此次重点排查对象共231人,至2020年6月,其中排查后新增纳入低保B类8人。新增纳入特困供养人员8人,接受临时救助6人1.85万元。 (十一)廉政建设及其他工作 1、民政资金已严格做到专款专用,已按上级要求及时到县民政局报账,手续完备,账目清楚,无违纪。2、及时办理困难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与救助工作,无上访事件。3、按时报送各种报表和材料。 三、医疗保障:2020年底城乡居民医疗缴费以来,认真核对参保人员名单,减免人数以及详细参保信息做了认真彻底的核对。截止2020年12月18日,全乡共28303人参合,参合率达到了75.34%;建档立卡户总收费11374人,参保率92.22%。办理特慢性病卡办理200余人,减轻特慢性病人医疗费用开支。顶梁柱项目截止2020年9月30日理赔328人次,理赔金额266530.275万元。慢性病卡办理截止2020年7月20日,共计办理290人。 定期根据国办系统人员名单维护医疗系统,确保建档立卡户就医报销达标。定期维护低保户信息,确保低保户出院结账时享受医疗报销“一站式”减免。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理论学习,贯彻落实民政工作“三个服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 (二)、继续加大对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下属三部门工作的宣传力度,贯彻组织实施好各项相关政策。 (三)、认真做好各类报表统计和上报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四)、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按时报送各种报表和材料。 (五)、再接再厉,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事宜。 铜厂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有信心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级部门的悉心指导、大力支持下,扎实工作、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争取把2020年工作做得更好更细,更加出色。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自2016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1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张林芸  联系电话:0873-5320045  报送日期:2021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