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云南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为提高规划的民主性和科学性,现将金平县城区JP-2024-06、JP12-18和JP12-19三个地块详细规划控制图则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内容如下:
一、JP-2024-06地块
(一)地块位置
位于岔河路以西。
(二)规划控制指标
零售商业用地,规划用地面积3858.82平方米(5.78亩),容积率1.4,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风格风貌符合《金平县总体城市设计》。配套设施:配置公共厕所、社会停车场。动车停车位按1.0个/100㎡计算;非机动车停车位按1.0个/100㎡计算。按照不低于停车位15%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
二、JP12-18、JP12-19地块
(一)地块位置
位于蛮金公路以西。
(二)规划控制指标
1.JP12-18地块
用地性质: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混合开发,用地面积7386.55平方米(11.08亩),容积率2.1,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36m,风格风貌符合《金平县总体城市设计》。居住类建筑机动车停车位按1.0-1.2个/户;非机动车停车位按1.0-1.5个/户;商业类建筑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按1个/100㎡配置;不低于停车位15%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
2.JP12-19地块
用地性质:公园绿地,用地面积14439.43平方米(21.65亩),容积率0.015,绿地率≥65%,建筑限高≤12m,风格风貌符合《金平县总体城市设计》。
三、组织研究情况
2025年10月14日通过县国土空间规划专题会审议,现拟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四、公示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拟对金平县城区JP-2024-06、JP12-18和JP12-19三个地块详细规划控制图则进行公示。为征求各相关利害关系人和公众意见,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时间为30日(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2月4日),如对该地块规划控制指标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pgtzy@126.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金平县金河镇河东南路267号行政中心9楼城乡规划中心,邮政编码661500;
(三)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四)咨询电话0873-5225056。
附件:JP-2024-06、JP12-18和JP12-19三个地块详细规划控制图则
金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31日
相关附件:
附件【附件:金平县城区JP-2024-06、JP12-18和JP12-19三个地块详细规划控制图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