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云南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为提高规划的民主性和科学性,现将金平县城区JP-2024-01和JP-2024-04两个地块规划控制图则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内容如下:
一、JP-2024-01地块
(一)地块位置
位于南正街以东,广街以西。
(二)规划控制指标
用地性质:社会停车场用地,规划用地面积:1796.54平方米(2.69亩),容积率:2.8,建筑密度:≤6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风格风貌:符合《金平县总体城市设计》。配套设施:配置公共厕所,机动车及非机动车位均按照不低于停车位15%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配套服务用房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0%。
调整情况:地块规划用途由“社会停车场用地/商业用地”调整为“社会停车场用地”(配套服务用房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0%),其余控制指标无变化。
二、JP-2024-04地块
(一)地块位置
位于本地块位于永平路以东。
(二)规划控制指标
规划用地性质:零售商业用地,用地面积2131.31㎡(3.10亩),容积率2.5;建筑密度≤50%;绿地率≥15%;建筑限高≤24m;风格风貌:符合《金平县总体城市设计》。停车位:机动车停车位按1个/100㎡建筑面积设置,非机动车位按1.0个/100㎡设置。充电设施:不低于停车位15%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
调整情况:地块规划用途由“城镇住宅用地”调整为“零售商业用地”,并相应调整控制指标。
三、组织研究情况
2025年5月19日通过县国土空间规划专题会审议,现拟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四、公示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拟对金平县城区JP-2024-01和JP-2024-04两个地块规划控制图则进行公示。为征求各相关利害关系人和公众意见,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时间为30日(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26日),如对该项目建设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pgtzy@126.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金平县金河镇河东南路267号行政中心9楼城乡规划中心,邮政编码:661500;
(三)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四)咨询电话:0873-5225056。
附件:1.地块位置示意图
2.JP-2024-01和JP-2024-04两个地块规划控制图则
金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25日
相关附件:
附件【附件1:地块位置示意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