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现将我县闲置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用地单位 | 地块位置 | 土地 证号 | 面积 (公顷) | 批准 用途 | 闲置 时间 | 闲置原因 |
1 | 金平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金平县城南侧金平河西岸锦峰加油站(南)旁 | 云(2022)金平县不动产权第0001308号 | 1.86643 | 城镇住宅用地 | 一年以上 | 该项目由县住建局委托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但因县住建局资金拨付不到位,导致项目停工 |
我局对上述宗地进行了调查、认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该项目由县住建局委托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但因县住建局资金拨付不到位,导致项目停工,下一步,我局将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金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