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建设位置
红河州金平县国门文化交流中心建设项目,位于金平县城河东小区。
二、竣工实测主要建设内容及技术经济指标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2546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572.79平方米(其中机动车停车库建筑面积8112.42平方米,非机动车停车库建筑面积267.49平方米,国门文化交流中心建筑面积8458.45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047.33平方米,电影院建筑面积1370.18平方米,外廊及内走道建筑面积2316.92平方米),容积率0.886,建筑密度18.5%,建筑层数3层,绿地率8.53%。
三、公示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征求各相关利害关系人和公众意见,现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2025年6月10日至2024年6月16日),如对该项目规划核实有意见,请于2025年6月16日前进行反馈。
四、意见反馈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pgtzy@126.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金平县金河镇河东南路267号行政中心9楼城乡规划设计中心,邮政编码:661500;
(三)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四)咨询电话:0873-5225056。
附件:1.红河州金平县国门文化交流中心建设项目竣工图
2.实景照片
金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0日
相关附件:
附件【附件1.金平县国门文化交流中心建设项目竣工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