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将对权利人黄美英等14本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进行注销,因权利人拒收、无法联系本人或继承人等原因无法送达本人,现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如有凝问或需进一步咨询,请联系金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873-3041754;地址:金平县金河镇河东南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金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附件:《不动产登记注销告知书》
金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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