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馥邑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BDCZF2025002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金房权证换证字第(2005)00000203号;共有权证证号:金发房(2005)00000368号、金发房(2005)00000369号 | 周文彬(已故)、李馥邑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金平县金河镇环城南路29号(粮食局下面) | 房屋建筑面积:195.214平方米。 |
登记机构:金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