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对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公告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金国用〔2015〕第81号 | 云南金平县红河矿业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026620629 | 金平县勐桥乡卡房村委会乌龟滩小组 | 土地使用面积:1403平方米。 |
| 2 | 金国用〔2015〕第81号 | 云南金平县红河矿业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026620630 | 金平县勐桥乡卡房村委会乌龟滩小组 | 土地使用面积:32426平方米。 |
金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