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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jpxzrzyj/2026-00048
  • 发布机构
    金平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9-16
  • 时效性
    有效

邓资泽、李小丽不动产权用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对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公告作废。

序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备注
1金国用〔2016〕第204号邓资泽、李小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金平县金福苑小区12幢2202号土地分摊面积:21.41平方米。
2金发房权第(2013)字第00000267号、共有权证:金发房(2013)共字第00000371号、金发房(2013)共字第00000372号邓资泽、李小丽房屋所有权证
金平县金福苑小区12幢2202号建筑面积:133.48平方米。


登记机构:金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