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政征启公告〔2020〕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的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金平县蔓金高速县城连接线项目,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项目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土地的范围、面积用途
位置范围:涉及金平县金河镇哈尼田村委会大保寨村小组、永平村委会新桥村小组,详见附件;
征收面积:面积约350亩;
用途:交通建设项目用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7月1日由项目征迁工作小组组织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涉及相关村委会、村小组和村民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一)项目征迁工作小组将对拟征地范围内土地、房屋现状进行航拍并保留影像资料,作为征地现状证据保存;
(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含设计内弃土场、施工便道)。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在拟征地范围内发生抢栽、抢种、抢建等行为,一律不予补偿。同时,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项目建设和当地社会稳定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相关部门要停止办理拟征收范围内土地及房屋权属变更、转移登记、新建项目审批、续签以及拟征地范围内土地及地上物的转承包、租赁和经营合同等有关事宜。
特此公告。
附件:金平县蔓金高速县城连接线项目用地示意图。
金平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5日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县蔓金高速县城连接线项目用地示意图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