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金平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工作,增加重大事项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红河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方案》的规定,结合《金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金平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的要求,现将《金平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草案)》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1年9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行政中心一楼大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马 超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二)听证人(决策发言人)
李旭葵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朱晓东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昌梅 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与行政审批股股长
(三)技术单位陈述人
张永鑫 甘肃省地矿局测绘勘查院
(四)听证监察人
严永忠 县纪委县监委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督察组成员
李树清 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成员
(五)记录人
程 楚 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与行政审批股工作人员
李宗健 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与行政审批股工作人员
(六)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朱文忠 (人大代表)
石 樱 (政协委员)
韩 海 金平县政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相关企业和技术部门代表)
普基朕 金平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相关企业和技术部门代表)
袁宫平 (法律工作者)
周文芳 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工作人员
韦 强 县发改局副局长
陈 丽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方成海 县财政局副局长
贺伟平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明仙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吴 江 县工商信局副局长
张兴耀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启良 县水务局副局长
蔡光林 县统计局副局长
李自学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刀明春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张荣俊 县林草局副局长
曹勤惠 金河镇副镇长
陈富荣 金水河镇武装部长
朱 丽 勐拉镇副镇长
艾文学 老勐镇副镇长
黄永福 铜厂乡副乡长
朱志荣 阿得博乡副乡长
黄自荣 大寨乡武装部长
黄永贵 沙依坡乡副乡长
李 瑾 勐桥乡副乡长
罗绍杰 马鞍底乡武装部长
李显贵 者米拉祜族乡人大主席
普格清 老集寨乡副乡长
赵 洁 金平农场副场长
刘成东 营盘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邹文飞 县自然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
李飞扬 村委会代表
李进学 村委会代表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听证会参会人员作好准备,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出示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疫工作,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二)听证会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和监督。
金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