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电站生态流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水规〔2021〕1号)《红河州水利局关于印发红河州中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管理办法的通知》(红水资源〔2022〕103号)等要求,结合实际,县水务局起草了《金平县中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充分了解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现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3月2日前反馈至县水务局。
联系人及电话:舒保稳,15911348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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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金平县中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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