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情况
2024年4季度,我县共监测2个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其中湖库型水源1个(在用),河流型水源1个(备用)。
(一)监测点位
白马河饮用水源地(河流型)设置1个监测点位,马鹿塘水库(湖库型)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
(二)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的要求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为:监测的2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全部达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
附表:2024年第4季度金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序号 | 县级城市(城镇)名称 | 水源名称(监测点位) | 水源类型 | 达标情况 |
1 | 金平县 | 白马河 | 河流型 | 达标 |
2 | 金平县 | 马鹿塘水库 | 湖库型 | 达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