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引水安全。根据《云南省水源地保护攻坚战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的通知》(云污防水源〔2021〕15号)和《云南省水源地保护攻坚战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云污防水源〔2022〕14号)相关要求,现将《红河州金平县白马河县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红河州金平县金水河镇坡脚河流型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红河州金平县金河镇哈尼田、平安寨二个村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6年1月15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反馈:
一、信函邮寄: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仙人洞路24号),信封上注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件:1371549826@qq.com
三、电话:0873-5221764;联系人:后红露。
附件:
1.红河州金平县白马河县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
2.红河州金平县金河镇哈尼田、平安寨二个村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
3.红河州金平县金水河镇坡脚河流型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2025年12月10日
相关附件:
附件【附件1~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