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的措施,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中长期规划、深度贫困地区脱贫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县级财政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并对全县扶贫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督促检查、工作指导、考核验收等工作。
(三)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调查研究,研究提出扶贫政策措施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提请金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全县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的贫困状况监测和扶贫统计工作。
(四)统筹组织开展行业扶贫工作,协调推进行业扶贫责任、政策、工作的落实。
(五)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金融扶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县级财政贴息资金和风险资金。
(六)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负责中央和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沪滇对口帮扶和经济社会合作工作的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县单位定点扶贫工作;负责社会各界捐赠扶贫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
(七)统筹组织脱贫攻坚考核,牵头做好乡镇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行业扶贫工作成效考核,定点扶贫单位考核及贫困退出评估检查等工作。
(八)承担金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的职责,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编制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做好统筹协调和服务工作。
(九)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重点工作概述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优化完善东西部协作机制,落实扶贫资产后续管理,扎实推进“一平台三机制”四个专项行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推动实现巩固脱贫成果有成效,乡村振兴开新局。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
李侍墙
四、办公地址:红河州金平县河东南路267号(行政中心16楼)
五、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六、联系电话:0873-5226035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