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贫困退出机制实施方案》(云厅字〔2016〕11号)、《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州贫困退出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6〕79号)要求和《红河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完善贫困乡镇退出机制的通知》(红开组〔2019〕18号)等文件要求,在各乡镇完成乡镇申请、县各有关部门核实的基础上,结合2019年10月县级对各乡镇贫困退出自查自检实地核查情况,并根据现行贫困退出机制,经比对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金河镇、者米乡等7个贫困乡镇达到退出标准。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原则上同意金河镇、者米乡、老集寨乡、营盘乡、铜厂乡、沙依坡乡、大寨乡共7个贫困乡镇退出。按照贫困乡镇退出程序,现将拟退出贫困乡镇名单向社会公示,若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19年12月10日起,5日内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程序请示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监督电话:0873-5221136,邮箱:jpxtpgjzhb@126.com。
特此公示。
金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