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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58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2-1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州、县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全面加大环境空气质量、饮用水环境质量、生态环境执法、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生态环境领域环境信息公开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较好实现政务透明、公开及时,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2022 年,在金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共发布环境质量、行政执法、环保督察、行政审批等各类信息共计18条。

  1.行政事项公开。我局按规定在政务服务网上公开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办事指南,包括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内容。

  2.行政审批信息公开。2022年,我局在金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受理和行政许可审批信息10条,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审批6个,总投资16053.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9.96万元。在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上公开2022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20个,项目总投资112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4万元。

  3.生态环境监督执法信息公开。2022年在金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事项7条、公开企业随机检查抽查名单1条。先后对7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下达处罚决定书7份,完成查处7件,罚款人民币共计67.9 万元。

  4.饮集中式饮用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情况。金平县白马河和马鹿塘水库2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质量信息,按每季度一次的监测周期,公布在红河州人民政府网站“红河州环保专栏”上。

  (二) 依申请公开。2022年,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没有收到自然人、法人、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等单位申请公开生态环境政府信息公开的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22年我局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与不足:一是便民利民力度不够,如行政审批共公开中一个项目审批需要申请三次公示,需要进一步加大便民利民力度,大力提高群众满意度。二是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对环保信息的关切和需求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

  (二)改进情况。

  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力度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开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回应公众诉求。一是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内容及形式,抓准公众关注焦点开展生态环境信息公开。二是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台账管理,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探索环境信息公开方式,及时客观地发布信息,树立政府公信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精细化水平,让群众对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更满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收费情况。2022年,所有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项目,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22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