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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jpxmzj/2025-00000
  • 发布机构
    金平县民宗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1-23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hjp.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民族宗教事务局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行政中心18楼,邮编:661599,电话:0873-522142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金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州、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在推进政务公开的过程中,注重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公开流程,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同时,积极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公示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平台,及时、准确、全面地发布政务信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信息发布过程中,注重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及时解答群众疑问,增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全面梳理并公开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信息,确保群众能够清晰了解民族宗教事务局的职责范围和办事流程。二是及时公开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重要信息,让群众了解政策导向,增强法律意识。三是通过政府网站、公告栏等多种渠道,公开金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的工作动态、重大决策及实施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工作透明度。四是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回应关切,主动公开处理进展和结果,增强群众满意度和信任感。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一是构建起一套完善的依申请公开机制,详细规定申请的途径、处理的流程以及回复的时限,确保群众提出的每一个公开申请都能得到迅速而恰当的响应。二是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所有公开的信息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泄漏任何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商业利益或个人隐私的内容。三是对于那些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或可能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依申请公开事项,主动与申请人进行深入沟通和协商,确保公开的方式和内容能够得到申请人的充分理解和接受。四是定期对依申请公开的实践进行详尽的统计和深入的分析,从过往的经验中汲取教训,不断改进和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工作流程,以期达到更高的透明度和公众满意度。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为确保信息安全,民族宗教事务局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工作,严把信息发布的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审查关,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保密审查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增强责任意识,明确审核责任,确保信息内容和发布程序严谨规范,严格保护个人隐私,严密防范信息安全、泄漏事故。截至目前,无网站安全事件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金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致力于构建一个开放、高效的政务环境。通过改进政府网站架构和功能,提升用户访问体验,确保公众能够更加便捷地获取所需信息。同时,积极拓展政务新媒体渠道,包括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以增加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此外,还强化了对平台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保障信息更新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为公众提供高效、透明的政务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一是设立了专门的监督机构,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二是建立了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机制,鼓励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众的投诉和举报进行及时受理和调查处理。通过这些措施,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增强了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10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件)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件)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件)(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信息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后期继续办理(件)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列举不全,一些领域的信息公开情况未涉及;对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处理流程、结果反馈等环节阐述不详细,难以让公众全面了解信息公开工作全貌;二是公开时效性滞后,人民群众获取信息存在延迟。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未能体现当年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变化、新举措,人民群众参与度较低等问题;三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不断强化公开意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重突出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一是不断提高政策解读发布的质量,丰富解读的形式,发挥“两微一端”的信息推送支持,扩宽政务公开的展现形式,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助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二是提升公开时效,提前规划报告编制工作,明确各阶段时间节点,加快报告编制与审核流程,确保按时发布;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政务公开业务的熟练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收取过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