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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jpxdzj/2026-00000
  • 发布机构
    金平县地震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1-19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县地震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震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hjp.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金平县地震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金河镇文化路40号,邮编:661599,电话、传真:0873-522125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5年,在金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条。主动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等信息3条。公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财政信息公开金平县地震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2025年度部门预算和2024年度部门决算信息等信息4条。公开金平县地震局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4类18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5年,我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我单位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保密知识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二是严格落实保密制度,严禁公开敏感信息及密级文件;三是安排专人及时依法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我单位没有政务新媒体平台,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展工作,根据要求全面梳理开展排查。

(五)监督保障方面。

根据要求我单位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全年未收到12345热线企业和群众的诉求。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存在偏差、积极性不高;二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思想引导与培训,熟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是规范化信息整理,定期核查公开信息的合法性与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金平县金平县地震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