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金平县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hjp.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金河镇前哨北路35号,邮编:661500,电话:0873-522156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5年,金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申请公开了以下内容:一是《金平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二是《金平县城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管理项目比选公告》;三是《金平县城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管理项目比选公告》结果反馈;四是《废止金平县城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项目评审结果公示的公告》。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执行《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5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全力确保信息安全,认真填报《金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严把信息发布的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审查关,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保密审查规定。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增强责任意识,明确审核责任,确保信息内容和发布程序严谨规范,严格保护个人隐私,严密防范信息安全、泄漏事故。二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具体负责人,由办公室统筹协调,各股室提供材料,提高政务公开时效性。截至2025年12月31日,无网站安全事件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严把信息发布的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审查关,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保密审查规定,全力确保信息安全,积极参与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培训。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积极组织参与包括政务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诉讼等工作培训,逐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174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33 | ||
| 行政强制 | 0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029252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积极性不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有待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面还不够。
(二)改进情况:一是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完善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的及时、全面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金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