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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jpxybj/2026-00001
  • 发布机构
    金平县医保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1-19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金平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金平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金平县河东南路267号(金平县行政中心12楼),联系电话:0873-3041454,邮箱:jpybjbgs@163.com 。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金平县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升医保工作的透明度,积极打造“阳光医保”。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5年,金平县医疗保障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依托金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这一主阵地,聚力提升政务公开的信息化覆盖与集中化管理水平。我局持续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工作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核、内容汇总等具体事宜。各股室及中心负责人需对本领域相关信息及时组织撰稿、认真审核把关、按时规范报送,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内容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严格遵照县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有序更新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动态,持续强化医保领域信息发布工作,扎实推动政府门户网站健康规范运行。

(五)监督保障方面。

文稿发布申请环节,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工作制度,切实强化敏感词、错漏字、同音字及个人信息的核查校验。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
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县医保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也存在短板:一是思想认识与责任落实存在温差;二是公开内容深度不够;三是队伍建设与业务能力有待提升。下一步,县医保局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公开质量和服务水平,以更加透明、规范的政务公开工作,助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填报单位:金平县医疗保障局 填报时间:2026年1月8日

填表人:赵付芬 审核人:曹德瑞

联系电话:0873-3041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