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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224
  • 发布机构
    金河镇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1-29
  • 时效性
    有效

金河镇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结合金河镇工作实际,编制形成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若对报告有疑问,请与金河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金平县金河镇河东南路小黑桥片区金河镇人民政府,邮编:661599,电话:0873—5228698,电子邮箱:jhz5228698@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金河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州、县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全镇工作实际,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积极拓展信息公开领域,确保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通过金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条,其中:普通信息2条。金河镇人民政府“奋进金河”微信公众号共发布(转载)信息48条。2023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策解读材料7篇。

  (二)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未收到州级转办依申请公开信息,今后工作开展中如收到州级转办依申请公开信息,将按要求按时予以答复,有效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证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杜绝出现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务服务情况。金河镇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完成县、乡、村三级198项事项梳理,审批服务实现“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2023年编制公布行政裁决3项、行政处罚118项、行政给付9项、行政检查7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许可6项、其他其他行政权力46项,共198项。发布实施清单37项,事项网上可办率100%,全程网办率达100%,“最多跑一次”率达23%,零跑动比例77%,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线下办件150308件。推广“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累计注册15137人。“12345”政府热线共接件48件,办结48件,办结率100%。

  (四)统一信箱回复。目前,通过金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统一信箱转办网民来信4条,办理回复4条,按时办结4条,办结率100%。

  (五)政务公开培训情况。2023年10月20日,组织1名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党政办公室主任及负责政务公开业务人员参加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视频会议。培训会议内容包括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业务工作,政府相关分管领导对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六)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监督情况。金河镇现运行政务新媒体1个,于2023年11月3日根据上级要求注册申请微信公众号1个,公众号名称“奋进金河”,功能定位为学习类,适用范围为金河镇本辖区,现用户人数为153人,使用频率为每周2-3次。政务新媒体运行过程中,自觉接受监督。

  (七)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全力确保信息安全,高度重视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工作,严把信息发布的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审查关,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保密审查规定。进一步规范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增强责任意识,明确审核责任,确保信息内容和发布程序严谨规范,严格保护个人隐私,严密防范信息安全、泄漏事故。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无网站安全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2023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件)

0

0

0

0

0

0

0

二、2022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件)

0

0

0

0

0

0

0

三、2023年办理结果(件)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信息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后期继续办理(件)

0

0

0

0

0

0

0

备注

统计时间截至20231110日。1110日前收到申请未办结的申请件列入第四项统计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时效性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有待提高,还需要不断实践和总结;三是信息安全意识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二是科学界定公开内容,正确把握公开范围。按照凡是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各类事项,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以及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做到真实准确公开。

  三是强化业务学习和培训,积极参加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金河镇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