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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jpxtcx/2025-00000
  • 发布机构
    金平县铜厂乡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1-20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县铜厂乡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铜厂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hjp.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铜厂乡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铜厂乡人民政府,邮编:661508,电话、传真:0873-532004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5年,铜厂乡人民政府通过金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4条,其中公开征求意见2条、公开听证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5年,铜厂乡人民政府未接收到公开信息申请,未产生因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配合、专人负责落实”的工作机制。结合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和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及时更新平台信息内容,并加强检查应公开信息是否主动公开。二是进一步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的规范性、严肃性、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障监督,明确政务公开职能部门,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严谨性和时效性,严格审核发布内容,及时准确回复咨询。实地接访接受群众的投诉、建议和反馈,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1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177
行政强制8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铜厂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不足,需持续改进。具体表现如下:一是工作人员技能水平不足;二是公众参与度不高。下一步将强化业务能力,开展专项技能培训,丰富学习资料;拓宽群众参与渠道,采用图文、视频等形式,结合案例说明条款,将文字转化为好接受的“群众语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金平县铜厂乡人民政府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