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销号公示表
| 整改实施主体 | 金平县党委和人民政府 | 公示日期 | 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27日 |
| 整改任务概述 | 云南省现有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约8000座,占损土地面积位居全国前列。其中2016年以来新增980座,未及时修复的近600座,修复工作严重滞后。 |
| 整改情况 | 1、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2021年底前,组织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对辖区内的矿山现状、破坏土地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通过现场核查、举证“三上三下”报自然资源部审核,最终确定我县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图斑27个,面积43.971公顷。2、开展我县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工作方案》、《金平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及“一矿一策”编制工作。形成上下一致的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信息数据库,建立县级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库,为实施矿山生态修复规划、部署项目工程及完善矿山修复政策提供决策支撑。3、严格按照省级出台的相关技术标准,推进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修复,确保矿山修复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修复模式选择科学合理,有据可依。4、分类分批有序推进全县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2022年结合2021年的图斑核查,最终核定我县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27个图斑,面积43.971公顷。通过摸底调查,分年度实施修复,2022年、2023年各10座,2024年4座,2025年3座。争取资金、引进社会资本、统筹推进等措施,采取自然修复、辅助再生、工程治理、转型利用等方式,全县累计完成历史遗留矿山图斑修复27个,面积43.971公顷,修复面积比例达100%,全县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取得较大进展,未治理矿山数量大幅减少。在上级部门的督导指导和县级部门的协同工作下,该督察反馈问题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取得明显实效,达到整改验收销号条件。 |
| 自查自验和验收情况 | 金平县确定历史遗留露天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名录27座。分年度实施修复,2022年10座,2023年2月20日完成县级验收,2022年3月15日完成州级验收;2023年10座,2023年8月2日完成县级验收,2023年12月3日完成州级验收;2024年4座、2025年3座,2024年10月16日完成县级验收,2024年12月11日完成州级验收。 |
|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人及电话:金平县自然资源局 周武刚 5221486电子邮箱:766498840@qq.com |
备注:公众对整改验收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件等进行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