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红河州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经评估组现场查看后,评估结果为合格,并经金平县医疗保障局会议研究决定,拟确定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金平环城北路分店为金平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零售药店。现向社会给予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4年4月12日-4月22日),如对以下单位取得定点资格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0873-3051106联系人:王怀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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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金平环城北路分店 | 药店 | 金平县金沙碧玉园商住综合楼1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