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索引号
    jpxscjdj/2025-00003
  • 发布机构
    金平县市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16
  • 时效性
    有效

食品药品安全消费提示 ——老年人购买保健食品及药品注意事项

为增强老年消费者防范意识,远离消费陷阱,金平县市场监管局特别提醒广大老年朋友注意以下事项:

一、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科学选购才能守护健康

(一)按需购买,谨遵医嘱。购买前应先到正规医院体检,根据医生建议选择适合自身健康状况的产品,切勿轻信“包治百病”等夸大宣传。

(二)认准标识,留存凭证。认准包装上的“蓝帽子”保健食品标志及批准文号(如“国食健注G/J+编号”)。通过正规药店、商场等渠道购买,并主动索要发票或销售凭证。

(三)理性食用,及时就医。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物,身体不适时应及时就医。严格按照标签说明食用,避免过量或误用。

二、药品购买需正规,警惕“神医神药”骗局

(一)选择正规渠道。药品应通过医院、持证药店购买,核对药品批准文号(如“国药准字+字母+编号”),避免网购不明来源产品。

(二)识破“特效”陷阱。宣称“快速根治疾病”“纯天然无副作用”的食品或产品,可能非法添加药物成分,危害健康。

(三)远离虚假宣传。对社交媒体、广告中的“神医”“祖传秘方”等话术保持警惕,勿因追求疗效而上当受骗。

三、拒绝非法“会销”,防范亲情营销

不法分子常通过以下手段诱导老年人消费,请务必警惕:

(一)虚假头衔:冒充专家、教授,虚构“国际专利”“科技突破”等名头。

(二)情感绑架:以免费体检、讲座旅游、赠送礼品为诱饵,利用亲情关怀骗取信任。

(三)洗脑宣传:夸大疾病风险,编造“治愈案例”,诱导高价购买无效产品。

牢记:不参加陌生机构组织的养生讲座、体验活动;不轻信“限时优惠”“独家福利”等话术;切勿因小恩小惠冲动消费。

消费维权提示:

1.消费前主动了解产品信息,做到“四不”:不轻率、不跟风、不盲目、不任性。

2.保留发票、收据、包装等凭证,以备维权所需。

3.若遇欺诈或质量问题,请立即拨打12315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