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2025年版)》“每年4月5日、7月5日、10月5日和次年1月5日前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上一季度水质监测结果”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城市供水水质检测及信息公示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将2026年第三季度金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开展水质监测情况的城市水厂(出厂水)水质信息、城市水龙头(末梢水)水质信息公示。
附件:1.城市水厂(出厂水)水质信息
2.城市水龙头(末梢水)水质信息
金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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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 城市水龙头(末梢水)水质信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