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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zsthjjjpfj/2024-00009
  • 发布机构
    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1-14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金平昌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的公示

金平昌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5224179(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自然生态保护科)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金平县仙人洞路24号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自然生态科

邮 编:661599

项目名称

金平昌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红河州金平县金河镇大老塘村委会云南云海油茶加工厂

建设单位

金平昌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金平昌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7-532530-04-05-502575),项目主要进行商品混凝土的生产,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新建一条HZS120搅拌站生产线,年产能2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配套建设搅拌楼、原料堆棚、试验室、沉淀池、办公生活区等。用地情况:金平昌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本项目建设单位)通过与云南雲海山茶油有限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取得蛮金二级公路金平县至金水河方向68km处云南云海油茶加工厂范围内的场地使用权用于建设本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053.0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46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一、声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噪声。通过安装减震垫,建筑隔声等处理后,项目北、南、西三侧厂界处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东厂界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a类标准限值要求。因此,项目运营期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大气环境防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砂石料原料堆棚输送储存粉尘、商品混凝土搅拌粉尘、粉料筒仓粉尘、运输车辆动力扬尘和食堂油烟。

1. 项目原料堆棚设置为四面及屋顶用彩钢瓦封闭,一面留有出入口并设有帘布围挡的建筑,并在堆棚内顶部设有喷雾降尘措施。

2. 项目混凝土搅拌站共设4个100吨的粉料筒仓对水泥、粉煤灰及矿粉进行储存,粉料使用粉料罐车运输至项目内后以压缩空气吹入筒仓,粉尘经处理后经设于筒仓顶部的DA001-DA004(其中DA001-DA002为2个水泥筒仓排放口,DA003为1个矿粉筒仓排放口,DA004为1个粉煤灰筒仓排放口)排气口排放。项目将搅拌设施设于密闭的搅拌楼内,并在仓与搅拌机连接处设1套布袋除尘设施(除尘效率99.7%),处理后产生的积尘落入搅拌机内用于生产,未经处理的废气在搅拌楼内,后经彩钢封闭的搅拌楼建筑阻隔削减(除尘效率60%)后呈无组织形式排放。

3.项目运营期无组织有机废气通过应采用封闭式作业,并配备除尘设施。厂区道路应硬化。道路采取清扫、洒水等措施,保持清洁等方式。经预测,厂界无组织废气能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中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机械设备异味产生量小,呈无组织排放,并通过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小。食堂油烟设置1台风量为2000m3/h,净化效率为30%的抽油烟机,油烟引至屋顶排放

项目正常情况下DA001-DA004排气筒排放的项目粉料筒仓废气能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中表1中散装水泥中转站或散装水泥制品生产的水泥及其通道生产设备排放口规定要求。非正常排放情况下,DA001-DA004排气筒排放的粉尘均不能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中表1中散装水泥中转站或散装水泥制品生产的水泥及其通道生产设备排放口规定要求。本项目生产车间需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项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学校、居民区、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金平县生猪屠宰场部分厂区在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主要为屠宰场的进厂道路、待宰区、屠宰车间、综合楼为一栋2F的建筑,生猪屠宰主要在建筑物内进行,时间主要集中在凌晨,本项目运营时间主要在昼间,项目建设单位运营过程中将按要求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减轻对屠宰场产生的不利影响。建设单位应以书面形式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宜规划学校、医院及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三、水环境防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搅拌机清洗用水、场地清洗用水、罐车清洗用水、降尘用水、生活用水。

搅拌机清洗用水、场地清洗用水、罐车清洗用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食堂污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日常生活污水暂存于化粪池,委托周边农户清掏用作农家肥,不外排。

四、地下水及土壤防护措施

加氯加药间均采取防渗措施、厂区地面为简单防渗区,已全部硬化,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后,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小。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后,项目建设对土壤的影响小。

五、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

1.项目沉降粉尘包括有组织布袋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及洒水降尘、建筑阻隔削减后粉尘。该部分沉降粉尘落入厂内,清扫后回用于产品生产。

2.废弃混凝土经1台砂石分离机处理后,砂石料清运至骨料配料斗内用于生产,泥浆进入三级沉淀池处理。

3.底泥经1台压滤机进行脱水至含水率低于75%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清运至周边施工场地综合利用。

4.检验固废主要为混凝土块,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周边施工场地综合利用。

5.项目生活垃圾和食堂泔水经收集后清运至周边村庄垃圾收集点。

6.油水分离器废油脂收集后按住建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置,专用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项目产生的固废处置率达100% 。

本项目属于环境影响报告表,没有做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拟审批意见

拟同意。